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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三观卖血记⚓︎

读罢,合上书页,脑海中浮现的是许三观最后在饭店里吃着炒猪肝、喝着黄酒的场景。余华就是这样,把所有惊涛骇浪都藏在那张平静的脸下。他不评说,不控诉,只是像一个不动声色的记录者,把话筒递给每一个角色,让他们自己开口。这种“不评论”的叙述,反而让苦难有了更深的回响。

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三次血。我是在梳理之后才惊觉这个数字的——读的时候并不觉得有这么多,仿佛每一次卖血都是上一次的延续,如水一般自然地流淌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,那是青春的血;第二次是为了一乐闯的祸,那是父亲的血;第三次带着些许荒唐,是男人面子的血;第四次在饥荒中,是一家之主的血;第五次、第六次……直到最后一次,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,却被告知太老、血不要了。那一刻他哭了,不是为自己曾受过的苦,而是为“以后再出事了怎么办”。这个细节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——原来卖血早已不是他的选择,而是他爱这个家的唯一方式。

许三观这个人,说复杂也复杂,说简单也简单。他有那个时代小市民的种种毛病:好面子,从众,会因何小勇的事耿耿于怀,会一时糊涂出轨,会在许玉兰大喊大叫时觉得丢人。可就是这样一个浑身烟火气的男人,在许玉兰被批斗时,会在她饭里藏红烧肉;在一乐生病时,会一路卖血到上海,差点把命搭上。他说:“我已经体验了很多,但是我儿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,所以就算我没命了,这辈子也值了。”那个年代的父亲大概都是这样笨拙地爱着——不知道什么是“正确的爱”,只是把自己能给的、能扛的,全部压上去。

许玉兰同样让我动容。她精明,会过日子,知道在缸底藏米;她要强,每周都要换花样穿衣服;她嘴硬,却从不真的记恨。被批斗时,许三观去给她送饭,把肉藏在白米饭下面,她一边吃一边哭。这对夫妻吵吵闹闹一辈子,却在最狼狈的时候,成了彼此唯一的依靠。

读这本书,我总想起我的父亲。许三观身上有太多那一代人的影子——他们不会表达,不习惯柔软,却用最笨拙的方式扛起一个家。我们这代人常常抱怨父母不懂我们,可我们又真的懂他们吗?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爱,或许只是因为从来没有人教过他们。爱这种东西,本就是一代人向另一代人学习的功课。

余华笔下那个时代——人民公社、饥荒、文革——太多的制度动荡与个人无力。可就是在这样的底色里,许三观们没有认命,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撸起袖子。“他的脚在往前走,他的眼泪在往下流。”人就是这样活着的,一边扛着,一边难过,却始终没有停下来。

还有一个残酷的注脚:钱都流向不缺钱的人,爱都流向不缺爱的人,苦都留给了能吃苦的人。许三观们恰恰就是那种“能吃苦的人”,他们把苦咽下去,把血卖掉,换成一家人活下去的希望。

最后,许三观和许玉兰坐在饭店里,吃着炒猪肝,喝着黄酒,他说以后不卖血了,大不了家里苦一点。许玉兰说:“苦一点怕什么,只要人还在。”

是啊,只要人还在。

那个靠卖血撑起一个家的年代或许正在远去,可那一代人沉默的、笨拙的、倾尽所有的爱,依然流淌在我们的血液里。他们的人生并没有什么独特的经历,只是平凡的故事垒叠出了不平凡。每一种人生都有它的百般的滋味。